国家宪法日活动
主题: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。

宪法: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制度,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。在我们的生活中,法律不可缺少,因为有了它,社会才会安定,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,我们的家园才会更加和谐。
国家宪法日的来历: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。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: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
为何设立国家宪法日: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,具有根本性、全局性、稳定性、长期性。全面贯彻实施宪法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。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,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,树立忠于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的意识,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、维护宪法权威、捍卫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,推进法治中国建设。
为何是12月4日?: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拥有最高法律效力。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以来,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,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,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,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,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,对我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活动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。2001年,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“全国法制宣传日”。2014年11月1日表决通过,我国拟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纵观宪法发展历程,与我们的生活可以说是息息相关,当代中学生作为新知识的接受者和传播者,更应积极学习、宣传宪法,做宪法传播的使者。只有遵守宪法,宪法才会保护我们。
那作为一名中学生在实际生活中应如何了解遵守宪法呢?刻苦学习,积极进取,提高素质,全面发展。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。尊敬老师,团结同学,听从父母教育,尽力承担家务劳动,体谅父母。诚实守信,热爱劳动,爱护公物,保护环境。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在我们的心中。学校肩负着立德树人的重任,对中学生而言,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,就要以“优秀的、有道德修养、有法治理念的自律人”的标准要求自己,使我们成为一个知法,懂法,守法的当代中学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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